3月5日,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推广应用“粤康码”实施方案的通知,提出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“粤康码”,首先在五类重点场所全面推广应用,其余公共场所逐步推进。通过筑牢防疫“电子屏障”“电子围栏”,实现市民“一人一码,携码出行,轨迹可查”,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“数字化”支撑。
通知要求
3月10日前,我市各工地、公园、出租屋、厂企、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和服务场所须实现人员凭“粤康码”进入,记录测温情况。此外,村(社区)、物业小区,商业楼宇、市场、商场、超市、餐饮,学校、室内公共运动场所,交通运输场所、物流站点,金融机构,养老、福利、救助机构,医疗机构非发热门诊等场所,将尽快选取试点,在取得推广经验后全面铺开。
●对已应用“E通行证”的物业小区,要加强宣传解释,引导小区居民配合逐步改用“粤康码”。
●各中小学、幼儿园工作人员和学生通过粤省事进行个人健康申报、生成“粤康码”,学生可由家人代为申请生成。
●医疗机构应探索在非发热门诊使用“粤康码”记录人员进入情况和测温信息。
据悉,目前市行政服务中心、各镇区行政服务中心已实行凭“粤康码”进入。
温馨提醒:
在粤省事“身份验证方式”上选择“30天免登陆”,可以更快捷的使用“粤康码”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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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粤康码”详细使用指引